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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可撤销的三种情形

  1、不是本人签的协议可撤销。在被征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其家人或是亲戚、朋友或者村委会等代替被征收人本人签订补偿协议,可主张无效并予以撤销。

  2、“少批多占、未批先建、拆分审批”的协议可撤销。土地征收必须用多少批多少,如果征收中存在征收范围多占、未审批先拆先建等情况,将严重违反法定要求,我们当然可以申请撤销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补偿协议。

  3、因胁迫、逼迫签订补偿协议可撤销。如果补偿协议是在采取断水断电断路等严重影响生活或者恐吓、人身威胁等违法方式等情况下签定的,我们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例如录音、录像、拍照等,保存好证据,依法主张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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