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众号推文刊发人社部印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
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有业界人士称,这是疫情逐步受到控制后,政府为全面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做出重大政策引导,旨在借助新的技术手段,帮助企业更好恢复经营运作,保障国民经济建设重回稳定节奏。
实际上,这并不是人社部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强推”电子合同。
2月11日,国务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把所有的招聘活动由线下全部转到线上,实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在政策的鼓励下,实现网上签约的电子合同,一跃成为企业网上招聘的刚需。
在疫情期间,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管理面临很多新的挑战。尤其是在复工申请期间,企业HR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所有的材料都伴随着加盖各种公章的环节。此外,还需要安排员工签署防疫安全承诺书等文件,打印、快递、签收都有困难,给企业复工带来重重障碍。
人社部特别提出将“网上签约”作为防疫和复工准备工作的建议之一,无疑是肯定了这种新兴方式对企业相关工作的帮助和效用,其背后,更多是对承担这一环节重点任务的关键人——HR工作压力的释放,同时也是对特殊时期下劳动用工合规性的思考和重视。
HR通过微信将劳动合同内容以文档或文字形式发送员工,员工回复“同意”就可视为本份电子劳动合同成立了?
从人社部的要求来看,并不能如此简单随意。
根据人社部官方文件的要求以及《电子签名法》的规定,HR首先需要通过互联网寻找可以开展电子合同综合业务的第三方合作机构。接下来劳资双方均应认真阅读该机构公示的操作指南和服务流程,对电子合同业务的办理做到深入了解。第三步:劳资双方应根据平台指引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方需提供营业执照、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而后通过后台识别校验、审核处理、录制视频,上传视频完成身份验证。员工方也应依此流程,完成身份校验和实名认证。第四步:员工通过手机端手写签名样式并上传,企业应将章模图片拍照上传,平台会自动生成签名和章模的图片。第五步:由企业方将起草定稿的劳动合同文件通过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至平台服务器,后由企业方发起请求,框定签署位置后,等待员工回复。第六步:由员工实名登录平台后,根据标识提示,使用电子签名,完成合同签署。第七步:合同签署后,平台自动会生成数据文本并进行备案留存,禁止任何一方无痕修改。另外,平台对电子合同的服务内容还包括电子合同的提醒、分类、归档、查询和检索等,能够使得合同的存储、查看和下载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
可以看出,人社部在官方文件中对于电子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是十分严格的。